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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開店怎么才能做到公平?店內股份五五開,結果最后卻鬧得雙方不得不關店的下場,甚至有的合伙人直接變成了仇人。我最近就遇到一位做私房菜的老板,姓米,他和朋友合伙開店,結果現在出現了問題。
合伙前能力互補,合伙后爭議不斷
米老板之前是做廚師的,所以和朋友合作時,說好,米老板主要是管菜品廚房這一塊。而另外一個負責人因為有人脈有資源,于是主要負責客流。
結果兩個人開店還不到1個月就出現問題了,原來剛開始的時候想著一個管菜品,一個管人脈,雙方剛好可以做到互補。但沒想到的是現在店內生意不好,兩個人都認為是對方管理的地方出現問題,開始插手雙方管理的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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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1-22 10:31 上傳
#私房菜
其實出現這種情況,我認為最關鍵的原因就是沒掙到錢。所以我認為米老板和他的負責人如果還想小店繼續開下去,首先應該做的是調整彼此之間的心態,找到沒掙錢的原因,而不是相互指責。
如:
(1) 是不是因為私房菜比較小眾,而米老板的店是新開的,所以知道這家店的客人還不夠多。那么這時候米老板的朋友就可以負責去做好宣傳和拉新的工作,然后適當性的拓展自己負責的業務版塊。
(2) 是不是因為菜品的問題,不符合當地顧客的喜好。那么這時候米老板就應該做好調研工作,根據顧客提出的意見或建議進行整改。或者從菜單入手,對菜單進行調整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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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1-22 10:31 上傳
合伙前口頭承諾權力分配,合伙后都想做主
同時米老板和他的合伙人之前因為是口頭承諾,所以當兩個人意見出現不一致的情況時,不知道聽誰的。這樣就會導致兩個合伙人之間出現矛盾,甚至可能因為意見不同,而出現想單干的情況。
那么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怎么辦呢?
(1) 繼續合作:如果米老板還想和對方繼續保持合作關系,雙方可以考慮將分工具體細化到每個崗位。同時商量好,如果是對方管轄的范圍,另一個只負責提出意見而不具備決定權。
當然考慮到之前因為分工都是口頭承諾,出現問題雙方沒有依據應該聽誰的。所以我建議最好還是要簽署紙質的書面協議,將雙方負責的事情規范化、嚴格化,才能保證再次出現問題的時候,雙方不會因為責任歸屬產生矛盾。
(2) 不再合作:如果雙方都沒有繼續再合作下去的想法,我認為有兩種解決方法:
Ⅰ 米老板想繼續開店的話,可以考慮認購對方手中的股份,直接將這家店盤下來。然后自己單獨干,也就是說整個店就只有米老板一個人當老板。
同時米老板如果沒有那么多錢,對方也表示不是不想管這家店。那么是否可以考慮一個人只負責投錢入股,然后年末進行分紅,不需要參與到店內具體的事項管理中。
而另一個主要負責人按照聘請的模式進入到店內的管理中,也就是說店內請了一個店長,只是這個店長也有店內的股份而已。
Ⅱ 如果米老板和對方都不想再接手管理店內的事情,我認為就直接按照最初約定好的股份,對店內進行清盤。然后該分錢就分錢,該補錢就補錢,大家和和氣氣的商量好, 做不成生意合伙人,但還是可以做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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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1-22 10:31 上傳
#示意圖
總之合伙做生意是個需要大家互相磨合的,如果已經決定好要合伙了,遇見問題就要分析問題,而不是互相推諉慪氣。以上就是今天內容的全部啦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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